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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2024-02-2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王加静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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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为全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月21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

  会上,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吴忠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红寺堡区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田兴福对2023年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总结,就做好2024年工作提出意见:一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政治监督深化年”活动,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推动政治监督落地见效。二要以持之以恒的正风肃纪保障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建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抓好“十减”任务,落实“十项”机制。三要扎实开展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持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做到逢案必倒查、有责必追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不断完善和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能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地。

  杨洪霞同志总结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吴忠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红寺堡区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及上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准确把握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院党组班子要发挥好“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促进,切实把政治责任落实体现在日常履职、领导指导、监督管理中。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检察队伍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主动掌握党员干警思想动态,引导党员干警以案为戒、防微杜渐,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狠抓会风会纪、工作质效提升,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深入推进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锻造堪当检察工作现代化重任的检察铁军。


【作者】:王加静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